“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帮我从‘老赖’名单中解放出来。”5月20日,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邓某某特地从河源市区来到县检察院,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漫秀及案件承办检察官送上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维护正义有担当”字样的锦旗。“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邓某某握着陈漫秀检察长的手再三表示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案情回顾 为何申请人邓某某会背上2600万巨额债务成为“老赖”?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邓某某原系河源某集团公司员工,在公司的安排下,代持集团子公司和平某商贸公司的股权,任法定代表人,并与河源某集团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2018年3月20日,和平某商贸公司向和平某银行借款2600万,期限为12个月。该笔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9年3月18日与和平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将借款展期至2020年3月10日,并授意邓某某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无力偿还,于2020年7月被和平某银行起诉,邓某某被判决承担该笔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河源某集团实际控制人向邓某某保证公司能处理好,不用邓某某应诉。直至该案判决执行期间,邓某某才知道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之后,邓某某多次申请再审,均被驳回。直至2023年5月23日,邓某某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履职 县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对其申请监督的内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条分缕析。 经查,邓某某为河源某集团公司普通员工,代持协议约定邓某某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不享受利益,因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债务偿还等责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河源某集团公司控制人蔡某某证实,邓某某签借款保证合同时,公司未告知风险责任,邓某某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而签了保证合同。 陈漫秀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委会对该案件进行审议。县检察院认为,该案涉借款金额巨大,邓某某为公司普通员工,并无偿还能力,在公司的授意下签订的保证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此外,和平某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对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也未尽到审查义务。因此,邓某某对该笔借款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8月23日,县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予以支持,并于2023年10月18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2024年4月29日,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判决邓某某对案涉借款不负担连带清偿责任,邓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邓某某收到再审判决书后,立即致电给检察官,连声表示感谢,并于5月20日送上锦旗当面致谢。
为何申请人邓某某会背上2600万巨额债务成为“老赖”?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邓某某原系河源某集团公司员工,在公司的安排下,代持集团子公司和平某商贸公司的股权,任法定代表人,并与河源某集团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2018年3月20日,和平某商贸公司向和平某银行借款2600万,期限为12个月。该笔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9年3月18日与和平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将借款展期至2020年3月10日,并授意邓某某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无力偿还,于2020年7月被和平某银行起诉,邓某某被判决承担该笔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河源某集团实际控制人向邓某某保证公司能处理好,不用邓某某应诉。直至该案判决执行期间,邓某某才知道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之后,邓某某多次申请再审,均被驳回。直至2023年5月23日,邓某某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履职
县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对其申请监督的内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条分缕析。
经查,邓某某为河源某集团公司普通员工,代持协议约定邓某某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不享受利益,因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债务偿还等责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河源某集团公司控制人蔡某某证实,邓某某签借款保证合同时,公司未告知风险责任,邓某某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而签了保证合同。
陈漫秀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委会对该案件进行审议。县检察院认为,该案涉借款金额巨大,邓某某为公司普通员工,并无偿还能力,在公司的授意下签订的保证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此外,和平某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对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也未尽到审查义务。因此,邓某某对该笔借款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8月23日,县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予以支持,并于2023年10月18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2024年4月29日,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判决邓某某对案涉借款不负担连带清偿责任,邓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邓某某收到再审判决书后,立即致电给检察官,连声表示感谢,并于5月20日送上锦旗当面致谢。